序號 |
鄉鎮、街道 |
單位 |
存在隱患 |
備注 |
1 |
南城街道 |
前一村吉爾達特賣場 (合用場所) |
生產、儲存、經營場所與居住部分未采用實體墻和樓板進行分隔或分隔不到位;確需開門,未采用防火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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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中興行政村中興路202室(合用場所) |
生產、儲存、經營場所與居住部分未采用實體墻和樓板進行分隔或分隔不到位;確需開門,未采用防火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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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中心村仙橋路小辮子熱鹵(合用場所) |
生產、儲存、經營場所與居住部分未采用實體墻和樓板進行分隔或分隔不到位;確需開門,未采用防火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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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北城街道 |
環城西路777號 (合用場所) |
生產、儲存、經營場所與居住部分未采用實體墻和樓板進行分隔或分隔不到位;確需開門,未采用防火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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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垟心路106-8號 (合用場所) |
1、自然間(房間)未采用實體墻(不燃材料)分隔; 2、隔墻分隔未砌至樓板底部或分隔不嚴實; 3、臥室內或公共部位使用液化氣;灶間(廚房)未與其他部分分隔; 4、未配備滅火器、逃生面罩、應急照明燈、逃生繩、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(智能感煙報警器); |